办理结果:A类
泸公函〔2016〕22号
唐会生委员:
你在政协泸西县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花生园至石秀小区段(南北方向)交通信号灯等重新进行调整设置的提案》(第91号),已转交泸西县公安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此提案内容,泸西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交警大队研究办理。经实地观察分析并及时与贵州中路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取得联系,要求该公司派技术人员到泸西对该组红绿灯进行设置,使花生园至石秀小区方向交通信号灯同向车辆放行左转与直行同时进行(绿灯10秒),但与对向车辆放行时间错开,互不干扰,消除安全隐患。
泸西县公安局
2017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