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C类
泸建函〔2017〕45号
杨琼芬代表:
你在泸西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花生小区双行道洗车场岔路口安装红绿灯或设置减速带的建议》(第27号),已转交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在新城区花生小区双行道洗车场岔路口共发生摩托车、电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的大小交通事故近20起,致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经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和损失,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再遭受损害和损失,强烈建议县人民政府在此岔路口安装红绿灯或设置减速带。
二、调查情况
收到建议后,我局立即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及信号灯设置条件进行了现场踏勘。路口信号灯设置路口按形状主要可分为:十字形、斜交、T形、Y形、错位T形、错位Y形、多路、环形路口。 当相交的两条道路均为干路时,应设置信号灯。
当相交的两条道路中有一条为支路时,应根据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是否设置信号灯。
1. 本标准中的干路指在设计速度、机动车车道条数、道路宽度和断面形式等方面符合GB50220-1995第7章规定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大中城市)和干路(小城市),以及双向四车道以上(含)的公路。
2. 本标准中的支路指在设计速度、机动车车道条数、道路宽度和断面形式等方面符合GB50220-1995第7章规定的支路和以下道路,以及双向四车道以下的公路。
花生小区双行道洗车场岔路口安装红绿灯,花生小区24米道路按照次干路算,花生小区9米道路只能算作支路。
三、处理意见
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及信号灯设置条件,在花生小区双行道洗车场岔路口不适宜安装交通信号灯。
感谢你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泸西县公安局
2017年10月25日
(联系人:李仲凯,联系电话:662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