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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西县建议提案办理

泸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对政协泸西县九届一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泸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日期:2017-10-30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A类     

泸民宗函〔2017〕2号       

段彦鹏等3位委员 :

你们在政协泸西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全县世居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和开发力度的建议》(第64号),已转交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高度重视民族文化发扬与传承工作,努力抢救保护、传承弘扬、繁荣发展世居少数民族传统文化。

一是实施永宁乡世居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建设项目。在当地群众中开办了多期壮族铜木神鼓舞、虫茧巴乌制作演奏和苗族刺绣、芦笙舞等传习班,传承保护和弘扬传承世居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在全县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在法衣完小等学校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传承教育活动。

二是支持阿庐文化研究会挖掘、开发泸西少数民族特色文化。收集、整理泸西各世居民族情歌,纳入阿庐文化系列丛书中编辑出版;支持出版了反映泸西各民族生产生活、民风民俗的摄影作品集《乡之恋》;正在组织编撰《泸西彝族志》;积极支持民族地区开展“花山节”、“密枝节”等民族传统节日活动。

三是积极争取省、州民宗委的资金项目支持。在阿朝上寨、大二塘、隆德、大中寨、喷泉、大峨梅等村子建设了民族文化活动室;在创建少数民族特色乡、少数民族特色村、民族团结示范村时,把民族文化活动室作为重要的建设内容,为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在规划建设的民族团结进步乡镇、村及少数民族特色村时,也把民族文化活动室建设规划在内;午街铺凤午村、向阳乡山色村、永宁乡文化站及城子古村设立了民族文化陈列室,展示少数民族的服饰、生产生活用具、民族风情和民风民俗。

四是大力挖掘、弘扬具有泸西本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我县少数民族民风民俗为保护主体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已成功申报省级代表性传承人5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个,州级代表性传承人8人,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9个,对泸西县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起到了一定作用。

五是在编制泸西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时,规划创建午街铺林树-水塘-凤午-果吉、白水镇桃园-巨木-红杏、南盘江沿岸三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计划结合这些地方的特色集中连片创建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和示范村,既能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保护、传承、弘扬民族特色文化,又能推动民族地区乡村民族风情旅游的发展;目前,已经在这三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实施了永宁乡、大中寨少数民族特色村、向阳乡少数民族特色村、拖落民族团结示范村、白水镇小红杏和桃园少数民族特色村等项目建设都有民族文化活动室建设的内容,对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的挖掘、保护、传承、开发都起到积极作用,也将促进这些地方乡村旅游的发展。对民族习俗、民族建筑、民族歌舞、民族器乐和民族民间艺人等十三类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开展普查工作,建立项目数据库。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坚持保护和开发相结合,会同文体、旅游等部门继续加大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发掘和保护工作的力度,努力探索保护和开发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的新途径,确保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得到更有效保护、传承、弘扬、开发。在文化产业规划、旅游产业规划和特色小镇规划中融入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元素,努力打造我县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精品品牌。

感谢你们对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泸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