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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西县建议提案办理

泸西县教育局对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泸西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7-12-07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A类

泸教函字〔2017〕101号

罗靖明等9位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泸源中学学生吃饭问题的建议》第66号,已转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州教育局下达的招生任务,近年来泸源中学招生规模不断扩大,2016年8月已达5400余名学生,390余名教职工的办学规模。学校原有的家模食堂仅能满足2000余名学生用餐,远远满足不了广大师生的就餐需求。为此,泸源中学将相关办学困难多次向上级部门汇报后,决定以招商引资的方式建盖泸源中学食堂综合楼。经多轮洽谈,学校于2016年1月5日与云南文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达成泸源中学食堂ppp建设项目意向,并签订了《云南省泸西县泸源普通高级中学食堂综合楼建设经营管理合同》,由云南文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建设一幢8000平方米的食堂综合楼,投资3500万元(含食堂超市多功能会议室的建设、所有设备设施的配置、承担家模食堂承包经营费、向东莞市胜利饮食服务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其在建盖临时学生食堂时的投资及安装学生宿舍热水系统等),云南文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项目建成后享有12年的管理经营权,期满后,建筑物及设施设备无偿完好归学校所有。该项目已于2016年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学校食堂管理情况:一是学校每年8月份均与食堂经营者签订《泸源中学食堂承包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食品安全、价格及质量等方面的监管。二是学校有专门的食堂监督管理人员,每天均按照“云南省学生食堂6t管理”要求,细化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严把食品采购关、储藏关、加工关等一系列过程管理。三是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自律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规范操作意识,做到持证上岗,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穿戴工作衣帽,不准吸烟,不准佩戴首饰。四是按照所签合同规定,食堂出售的饭菜及各种食品的数量、质量、价格等必须经学校、经营方、学生代表及家长代表根据本地区实时物价共同商定;若因当地物价上涨,饭菜价格需要调整,必须经以上四方共同商定。若经营方在经营期间因食堂超市饭菜口味、食品数量、质量价格等造成大面积师生不满,每学期内第一次出现责令其整改,从第二次起学校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每次罚违约金人民币一万元,直至满意为止。学校总务处组织食堂经营者到泸西一中、职中、二中、九中等学校食堂进行调研、考察,就饭菜价格进行比较,并且于2016年11月5日召集云南文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家长代表及学生代表进行四方洽谈,就饭菜及各种食品的数量、质量、价格等达成了相关协议。通过对学生的访谈,大部分学生认为现在就餐环境比以前好,饭菜质量比以前好,品种比以前丰富,价格也基本合理,食品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五是学校制订了《泸源中学精细化管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实行党员挂班联系责任制,教职工全员值班制和班级值日制,精细食堂管理。学校实行错时放学(高一年级提前5分钟放学,高三年级推后5分钟放学) 、分层用餐(高一年级在食堂二层用餐,高二年级在食堂一层用餐,高三年级可自由选择在食堂一、二层用餐)、班级统一充饭卡(以班级为单位,高三、高二、高一分别在周一、周二、周三充饭卡)等制度和措施,全体学生基本做到了排队打饭、文明用餐,用餐纪律有了明显改善,5400余学生同时就餐能在30分钟左右完成,不存在因拥挤吃不上饭的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泸西县教育局

2017年10月30日

联系人:赵晓兵 联系电话:662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