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辉等4位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旧城镇矿山复绿林地后期管护的提案》(第20号)已转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泸西县自2013年启动矿山复绿工程计划以来,遵循“谁破坏谁治理”原则,按照“生态树种为主,经济树种为辅,从重点区域至一般区域”的思路,充分整合林业、国土等职能部门资源,积极引导矿山业主稳步推进矿山复绿工作。截至2017年底,旧城镇已完成煤矿山复绿面积1.3万余亩,栽植川滇桤木、杉树、圆柏、核桃、梨树等苗木400余万株,由于苗木管护到位、长势良好,初步达到了固本、增绿目的。
植树造林“三分靠栽种,七分靠管理”。县林业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资金优先安排、增设护林员岗位、定期巡查监管等措施,切实做好旧城镇矿山复绿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全力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一是资金优先安排。自2013年以来,县林业局积极争取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保护、生态护林员等项目,统筹管护补助资金24.5万元,划拨旧城镇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宣传及森林防火补助。按照公益林护林员每人每年劳务费6000元,生态护林员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累计发放旧城镇公益林护林员、生态护林员管护劳务费 119.04万元。
二是增设护林员岗位。护林员是我县最基层的一支护林力量,在保护生态建设成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切实加强矿山复绿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县林业局在护林员岗位安排上对旧城镇给予优先倾斜。2013年,旧城镇设置公益林护林员岗位26个,选聘公益林护林员26人。2016年又增设生态护林员岗位27个,选聘生态护林员27人。目前,旧城镇共有护林员53人,分布在矿山复绿区域内的护林员近20人。
三是定期巡查监管。县林业局组织森林公安、林政稽查队、防火科、公益林管理所人员采取每周巡查一次的方式对旧城镇矿山复绿区是否存在未批先占林地、未批先砍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开展巡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防止了林业大案、要案的发生。每年森林防火期间,县林业局组织人员定时、不定时对矿山复绿区护林员在岗情况和巡山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过程中3次不在岗或失职引起山林火灾的护林员责成旧城镇人民政府予以辞退。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旧城镇林业站在防火期间对各村护林队每月查岗不少于3次,查验护林日志不少于1次,护林员出村必须向护林队队长请假、出乡必须向林业站站长请假。
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任重而道远。下步,县林业局将会积极争取林业项目、资金,一如既往地协助旧城镇做好矿山复绿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让昔日满目疮痍的煤矿山变成绿水青山、绿色银行。
感谢你们对我县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泸西县林业局
2018年9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 杭,0873—6653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