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农科函〔2018〕11号
唐平等3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泸西县九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永宁乡果树产业后续发展扶持资金的提案》(第33号),已转交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8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年,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云财农〔2018〕71号),今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资金实行“先切块、后下达”,资金“打包”下达后按扶贫因素占权重60%,行业因素占权重40%进行分配。目前,我局已按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上报了四个关于水果产业项目的实施方案,待项目评审批复及资金落实后,我局将安排一定资金扶持永宁乡水果产业的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果产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