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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西县建议提案办理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泸西县九届二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8-11-07 浏览次数:

泸建函〔2018〕54号

谭亚明委员:

你在政协泸西县九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让出图书馆前面人行道的提案》(第44号),已转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接到该提案后,根据提案反映的问题,我局与文体局共同研究办理措施,图书馆前人行道属于单位办公场所配套设施,由文体局采用花箱隔离措施,让出盲道,有效控制人行道车辆停放。

感谢你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泸西县文体广电局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