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第31、31-1号
提案者:王昆、张汝学
提案标题:《关于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全面提升河道水库进水质量的建议》、《关于建立和完善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议》
31号提案内容(摘要):泸西县境内水体中的总氮超标,主要原因是水库径流区污染严重,河流沿线村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河道、水库进水质量势在必行。
31-1号提案内容(摘要):随着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生活垃圾也在不断增加,建议以乡镇为中心,根据实情建立垃圾处理站(所),对村寨相对集中的农村,建议实行片区集中收集,利用设备集中处理,形成良性循环。
承办单位: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刘庆云
协商方式:2019年10月9日12日直接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一)搭建工作机构。成立了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完善工作机制。我县制定出台了《泸西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泸办发〔2016〕151号)、《泸西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18—2020年)》(泸办发〔2018〕95号)、《泸西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泸办发〔2019〕104号)、《泸西县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9—2020年)》(泸政办通〔2019〕1号)等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工作方案。(三)全力推进厕所革命。(四)认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五)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力度。
办结时间:2019年10月22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