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第26号(26-1号、26-2号,并案)
提案者:刘竹英、程兴洪、李刚3位委员
提案标题:《关于拆除县城城区主要街道上非机动车道隔离栏的提案》
提案内容(摘要):1. 拆出城区九华路、人民路上设置的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隔离栏;2. 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路面用色差突出的不同颜色进行区分,并在机动车道上增设非机动车道标识;3. 不得在非机动车道上设置停车位,严禁停放车辆,违者予以惩罚。4. 加大交通法规宣传力度,加强交通管制。
承办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办领导:住建局办公室主任李仲凯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
办理复文(摘要):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泸西县九届三次会议第26号(26-1号、26-2号,并案)提案的答复》(泸建函〔2019〕34号)。一、拆除九华路、人民路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隔离栏的工作已于8月6日完成。二、公安交警大队邀请理工大专家对该路段的交通标线标识做过专业优化,目前该路段标线标识不作修改。三、非机动车道不再设置停车位,公安交警大队加大对九华路非机动车靠右走等交通疏导,九华路电子抓拍系统已建成且投入使用,下一步对九华路的乱停乱放和交通违规现象将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四、出租车招呼站限时停车的问题由电子抓拍系统完成。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结时间:2019年10月12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