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号:第34号
代表姓名:何辉等2位代表
建议标题:《关于帮助解决喷泉大寨至泉上村内道路硬化的建议》
建议内容(摘要):喷泉村委会喷泉大寨至泉上村两村链接道路长约3公路。2017年前是2.5米宽的水泥路,但随着农村的发展,远远满足不了村民需求,2017年下半年财政投入资金把此条道路打建为宽6米,所有挡墙已完工,路基平整已经成形。由于财力有限没有硬化成水泥路面,每到雨季凹凸不平,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影响群众的人身安全。建议:县人民政府给予喷泉大寨至泉上村内道路硬化立项,安排项目资金,硬化喷泉大寨至泉上村内道路,全长3公里,宽6米。
承办单位:泸西县交通运输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周梅
协商方式:电话答复
办理复文(摘要):《泸西县交通运输局对泸西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泸交函[2019]13号)。喷泉村委会喷泉大寨至泉上村两村连接道路长约3公里,目前路基平整已成形,未进行路面硬化,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 。该项目作为扶贫项目实施,目前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年内可开工建设。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结时间:2019年10月29日
办理结果:A类
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