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号:泸西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6号建议
代表姓名:饶俊东等3位代表
建议标题:关于帮助解决儿童福利院和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建议
建议内容(摘要):提高儿童福利院及农村敬老院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将工作人员待遇纳入县级财政承担,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从政策制度上作出激励和保障,并将养老院工作人员队伍纳入当地社工体系,加大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社会关注力度,提升其社会地位。建立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制度,对达到一定年限,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的人员给予奖励,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
承办单位:泸西县民政局
督办领导: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殷丽萍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一是协调县编办参照周边县市儿童福利院定编定责做法,解决好机构的“身份”问题;
二是指导乡镇做好敬老院管理工作;
三是指导乡镇科学设置敬老院工作人员岗位,根据岗位工作量,确定合理的工资标准,并建立相应的工资增长或激励机制;
四是支持乡镇按照购买服务的思路,规范做好敬老院专业工作人员招聘、管理,从源头上堵塞敬老院人事管理不规范产生的劳资纠纷和信访问题;
五是动员乡镇做好《云南省养老机构运营资助办法(试行)》的评级认定申报工作,争取床位补助资金支持,用以弥补敬老院工作经费的不足;
六是加大社会工作发展力度,引导、鼓励、支持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人员到社会福利机构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弥补敬老院专业社工人员不足的问题;
七是对于部分特殊岗位,通过申请公益性岗位的方式解决在岗人员的报酬问题,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做好持证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制度建立的探索。
办结时间:2019年11月18日
办理结果:B类
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