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号:泸西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0号建议
代表姓名:赵涌铭等4名代表
建议标题:关于帮助解决三塘乡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建议
建议内容(摘要):为不断提高乡级层面的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逐步满足五保供养对象的服务需求,促进五保供养工作的健康和谐发展,特恳请相关部门多方争取,将三塘乡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保障纳入县级公益性岗位,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由民政部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加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乡级养老质量和水平。
承办单位:泸西县民政局
督办领导: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殷丽萍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敬老院运行经费主要来源渠道为县乡补助资金、特困人员供养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资金及根据《云南省养老机构运营资助办法(试行)》评定级别后根据评定等级补助的床位补贴五个部分,提高敬老院工作人员还是有一定保障的,关键是要提高敬老院的综合管理水平。在下步工作中,民政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指导乡镇采取措施提高敬老院入住率,通过提高入住率降低总体运行成本,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提高工作人员待遇方面;二是指导乡镇科学设置敬老院工作人员岗位,根据岗位工作量,确定合理的工资标准,并建立相应的工资增长机制;三是支持乡镇依法依规做好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工作,同时按照购买服务的思路,规范做好以后敬老院工作人员招聘、管理,从源头上堵塞敬老院人事管理不规范产生的劳资纠纷和信访问题;四是动员乡镇做好《云南省养老机构运营资助办法(试行)》的评级认定工作,争取床位补助资金支持,用以弥补敬老院工作经费的不足。
办结时间:2019年11月18日
办理结果:B类
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