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第66号
提案者:唐会生等3位委员
提案标题:关于将何现龙故居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提案
提案内容(摘要):县文化部门牵头办理,为文物点晋升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提出较为详实的修复(包括修复资金预算等前期各项工作)方案;白水镇政府密切配合,做好文物点内的住户迁出工作;县财政局及时为该故居的文物保护(修复)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承办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督办领导: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宋洪青
协商方式:其他方式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政协泸西县九届三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泸文旅函〔2019〕7号)。
何现龙故居为我县的文物登记点,也是红河州革命遗址,我单位于2019年10月9日会同白水镇人民政府进行商议,待何现龙子女同意全权委托白水镇人民政府处置何现龙故居并有相关法律文书时,白水镇人民政府将协同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迁出何现龙旧居现有住户,我单位对何现龙故居修缮做出资金预算并向泸西县财政局申报。
办结时间:2019年10月17日
办理结果:B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