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号:第64号
代表姓名:苏亚玲代表
建议标题:关于解决泸西县第二中学副高岗位受限的建议
建议内容:建议县人民政府解决泸西县第二中学副高岗位受限现状
承办单位: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马小丽
协商方式:直接面商
办理复文:一、岗位设置情况
2017年11月,原教育局对全县各中小学校教师编制作了调整和重新进行岗位设置,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我局严格按照《云南省人事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云人〔2008〕36号)及《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补充意见》(云教人〔2017〕29号)规定,核准下发各中小学岗位职数,泸西二中34个高职岗位是按照A类初级中学高级岗位≤25%设置的,符合文件规定。
二、岗位聘任情况
2016年云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对中小学教师在职称申报评审和岗位聘任等方面政策作了较大调整。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99号)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全州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人社发〔2016〕406号)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后,职称评审实行“评聘结合”,对2016年10月1日前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比照聘任在相应技术职务层次最低岗位等级,所以,当时泸西二中取得高级任职资格的人员全部比照聘任在相应的岗位。
三、享受政策情况
以上文件也规定了在2016年10月1日后申报职称评审的,必须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数额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超岗位职数比照聘任的,通过评审名额控制、自然减员等方式逐年过渡消化。同时,文件也明确了乡镇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可不受岗位限制。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高、中、初级之间有严格结构比例关系,人员结构合理,岗位职数聘任就相对合理。泸西二中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受限制有政策上的原因,主要是与泸西二中目前教师队伍结构严重不合理密切相关。由于前几年泸西二中教师调动随意性大,调入教师不注重年龄结构、专业学科等结构调整,造成教师年龄结构得不到改善,需要专业学科教师得不到有效补充。与之相反的是泸西一中、泸源中学教师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同样受岗位职数限制,目前仍未出现评聘方面的矛盾。
在今后的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管理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州部门在职称评聘制度政策上的改革,实时做好管理服务。
办结时间:2019年10月20日
办理结果:C类
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