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标题:关于请求安排资金支付农民土地征收补偿款租金及兑付征地工作经费的建议
建议内容(摘要):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镇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确保我镇辖区社会稳定和城市建设用地征收、租用工作顺利推进,特恳请县人民政府给予安排资金6167.3777万元予以兑付被征、租地农户补偿款、租金及征地工作经费为盼。
承办单位:泸西县财政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财政局 党组书记、局长 夏永红
协商方式:座谈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 泸西县财政局于2020年7月8日与陈立德等3名代表就该建议所提事宜进行座谈面商,提出如下答复意见:一是征地(租用)补偿资金拨付情况。按照《泸西县中枢镇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建设土地征收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请示》(泸中政发〔2020〕22号)所列事项,黄草洲湿地公园应付租金1107.6459万元,县财政局于2020年5月11日实际安排中枢镇人民政府1153.8776万元。二是征地工作经费情况。根据2012年县对乡财政体制,县级按照3000元/亩的标准安排中枢镇征地工作经费,2016年至2019年共计拨款2723万元,可征地9077亩,其中:2016年结算补助1250万元、2017年结算补助1250万元、2018年拨款203万元,2019年拨款20万元。
办结时间:2020年7月8日
办理结果:A类,公开
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