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标题:关于对白水镇善导村委会水果产业配套设施用地的建议
建议内容(摘要):希望给予解决产业配套设施用地50余亩,巩固好脱贫攻坚取得的实效,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推动县、镇、村域经济发展。
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江流
协商方式: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 按照严格保护耕地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结合白水镇当地农业生产实际,我局依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设施农用地实施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174号)文件精神,在白水镇善导村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合法办理20亩设施农用地手续,待空间规划完善后再办理30亩建设用地手续。
办结时间:2020年10月10日
办理结果:B类
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