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标题:关于中枢镇阿平、阿勒、大兴村大山片区光伏提灌站建设的建议
建议内容(摘要):中枢镇阿平、阿勒、大兴村大山片区位于东山山脉脚,中三公路旁,其山型较为平坦,山顶、山腰、山脚有大量的旱地和山坡地4059.35亩耕地无水源保障,处于靠天吃饭状态。
承办单位:泸西县水利局
督办领导:县水利局局长 王劲光 (单位、职务、姓名)
协商方式:2020年10月20日集体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 泸水利函〔2020〕38号答复如下:建议提出后,我局委派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对此项目进行论证。于2020年10月15日与代表沟通后,并征求代表建议。拟建中枢镇阿平、阿勒、大兴村大山片区光伏提灌站供水水源为泸西中大河,经多年观测,其来水量能满足项目区农作物灌溉所需。但由于片区农作物需水量较大,年需水量为150万立方米以上,且海拔较高,光伏提灌站受天气影响较大,需要辅以正常的电力供应,加之,后期运行维护成本较高,导致供水成本可能超出农户承受范围,难以运行并发挥效益。故项目可行性有待进一步商榷。
办结时间:2020年10月23日
办理结果: B类
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