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关于清理西门垃圾塘到东门修单车段占道经营和乱停乱放的建议的提案
提案内容(摘要):为确保接送学生的车辆通畅行驶,及步行学生的自身安全,建议市政管理部门对西门垃圾塘到东门修单车段占道经营和乱停乱放进行清理,并长期监督。
承办单位: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住建局副局长魏立军
协商方式: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泸西县
九届四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泸建函〔2020〕21号)
杨海明等4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泸西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清理西门垃圾塘到东门修单车段占道经营和乱停乱放的建议的提案》(第50号),已转交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你们的建议内容,结合住建局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住建局组织了专门的提案办理工作小组,对你们的建议进行分析研判,安排专人对该路段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充分听取公安交警部门和提案委员的意见后,梳理出整顿规范该路段占道经营和乱停乱放的措施:一、加强宣传,全面摸排。按照城市管理“721”工作法,通过入户宣传的方式对西门垃圾塘到东门修单车段道路(环城南路)的经营商户进行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引导经营户加强“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落实,并告知各经营户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违规行为带来的影响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倡导文明经营、守法经营。同时还对该道路两侧存在占道经营、乱堆乱放及乱搭乱建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现目前环城南路共有经营宰鸡、修理电动车及摩托车、门窗制作、餐饮、百货等商铺60户,存在占道经营、乱堆乱放及乱搭乱建等行为的有15户。二、集中整治,全面清理。一是集中执法力量于8月18日对环城南路存在占道经营(作业)、乱摆乱放及乱搭乱建等违规行为的进行整治,对15家占道经营(作业)户下达《违章占道经营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在8月26日前自行整改完毕,逾期不整改的将按照《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实施处罚,当天取缔1家无门店占道经营户,拆除1处违规设置构筑物(花坛)3.22平方米。8月24日、25日执法人员再次到环城南路对几家整改不到位以及暂不配合整改的经营户进行反复做工作,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劝说,环城南路的占道经营户已按照整改要求于8月26日全部整改完毕。除此之外,城管部门还将积极协助交警部门做好乱停乱放的工作。二是于8月3日、8月18日、8月25日执法人员多次对环城南路、秀东路、梨园路及交警队侧路等路段占用城市道路、侵占公共停车位等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执法车辆6辆次,共清理乱堆乱占、乱摆乱放120余处,清理轮胎80余个、占道锥桶20个、石墩30个、篮子10余个、废旧沙发椅子5个,清运废旧物品及垃圾7车次,整治效果明显。三、严格管理,确保长效。城市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巡查监管,建立早、中、晚不定时监管机制,加强该路段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等违规行为的动态监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巩固整治成效,确保市容市貌秩序的常态化和长效化管理。
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结时间:2020年10月22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