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关于在中枢派出所(原公安小区)附近增设公交车站台的建议的提案
提案内容(摘要):取消位于小区门口和派出所附近的几个停车位,在公安小区、中枢派出所附近增设公交车站台。
承办单位: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住建局副局长魏立军
协商方式: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泸西县
九届四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泸建函〔2020〕18号)
张赵萍委员:
你在政协泸西县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中枢派出所
(原公安小区)附近增设公交车站台的建议的提案》(第45号),已转交县住建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已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太阳坡至九华路已经有一路公共车,及我县财政困难的现实,中枢派出所(原公安小区)暂暂不具备增设公交车站台的条件。
感谢你对我县城市基础设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结时间:2020年10月22日
办理结果:C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