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关于规范物业服务管理行业收费的建议的提案
提案内容(摘要):1.由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泸西实际加强监管,规范全县物业服务管理。2.物价部门根据泸西实际对各物业服务收费作相应的规范,应该有一个上限不准超过国家规定范围的多少来执行。(由单位对小区直接进行管理的,可不作硬性规定。如信用小区等。3.法院对物业服务管理单位上诉不交物管费的案件从快结案。(因为被上诉的少数人将会影响小区住户的正常生活)。
承办单位: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住建局副局长魏立军
协商方式: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泸西县九届四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泸建函〔2020〕11号)
马丽媛委员:
你在政协泸西县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物业服务管理行业收费的建议的提案》(第7号),已转交县住建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你的建议,我局已组织专业人员正在制定《泸西县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及《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预计今年12月底完成并下发实施。
感谢你对我县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结时间:2020年10月22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