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关于尽快解决农村污水横流,助推我县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的建议
提案内容:
一、县人民政府把污水处理设施作为农村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计划,统筹改造资金投入农村排污设施建设。
二、抓好农村规划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根据各村特点制定农村发展建设,引导农民按规划建房。
三、结合正在开展的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突出抓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承办单位: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
督办领导: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 副局长 雷思静
协商方式:直接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对政协泸西县九届
六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泸环函〔2021〕16号):一是申报项目。2021年,全县中枢、金马等6个乡镇都积极编制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中央及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其中,甸溪河午街铺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进入中央项目储备库。午街铺小河边村、糯衣村已成功申报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共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200万元,目前已经开工建设。各乡镇将逐年申报项目,逐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将进一步得到完善。
二是启动“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我县已经全面启动“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拟定了《泸西县“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实施方案》,到2023年全部完成全县村庄规划,2021年计划完成35个行政村,2022年计划完成26个行政村,2023年计划完成15个行政村。随着村庄规划和实施,对农村的发展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作用。
三是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银保监会《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各乡镇因地制宜,结合当前开展的“七个专项行动”以及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等,多方筹集资金,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办结时间:2021年10月13日
办理结果:(B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