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第九届第六次会议第99号提案公示公告
提案标题:关于进一步对大型机动车辆占用人行道停车行为进行整治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住建、市监等部门参与,组织执法人员经常性到市中心以外的街道巡逻,发现有违规把轿车、微型车等机动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及时进行清理整顿,并按照交通管理法进行处罚,对故意破坏限制机动车驶入人行道的石墩和石柱的商户进行重罚,这样才能进一步规范市内的交通,有效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市政公共设施被毁坏的现象。
承办单位:泸西县公安局主办、泸西县住建局协办
督办领导:泸西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朱林军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泸西县公安局对政协泸西县九届六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泸公函〔2021〕153号)
结合深入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创建文明县城等工作,公安局交警大队自2021年6月开始,在县政府的组织下,联合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城市环境卫生“十大乱向”清理整治,其中包含清理整治城区所有街道(包含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清理在人行道擅自施划的停车泊位。此项工作开展以来,交警大队安排40余名警力,通过两个多月的宣传以及持续整治,宣传教育10000余起,处罚3600余起(包含给予首违警告处罚的1200余起),拖移、扣留各类违停、报废、逾期未检审车辆1300余辆。同时密切配合住建部门开展城区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两轮车停车泊位、交通标线的施划工作,在城区范围内具备停车条件的路段施划停车泊位,疏堵结合,停车秩序持续好转。下一步,交警大队将持续开展文明停车宣传及管理力度,努力实现城区主次干道、支辅路道路畅通、停车有序。
办结时间:2021年10月30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