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关于优化设置县城区交通信号灯的建议
提案内容:进一步优化设置县城区交通信号灯,发挥其作用,保障交通畅通。
承办单位:泸西县公安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朱林军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泸西县公安局对政协泸西县九届六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泸公函〔2021〕151号)
人行横道绿灯通常设置为与被放行的同方向车辆一致。由于北门街左转致九华路、直行致人民路的车辆较少,为保障九华路东西方向的车辆正常通行、减少等待红灯的时间,交警大队结合实际将北门街左转致九华路、直行致人民路的绿灯调为同一时段,在行人通行的时候会与左转车辆相冲突。阿庐大街与文秀路交叉口也是此类情况。针对此情况,交警大队安排警力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指挥疏导,指挥车辆在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停车礼让行人,安全文明行车。
办结时间:2021年10月30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