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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西县建议提案办理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对泸西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泸西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1-11-17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A类

泸教体函〔2021〕76号

马绕芬代表:

你在泸西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留住农村学生生源的建议》(第92号),已转交泸西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有效遏制部分农村学生因种种原因导致的进城求学的非理性选择行为,切实保障农村学子就近就便读书,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留住农村学校学生生源,振兴乡村教育。县教育体育局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一、多措并举实现教育资源均衡化,提升农村学校吸引力

(一)着力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严格落实县人民政府下发的《泸西县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办法》(泸政发〔2019〕16号)、《泸西县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泸政办发〔2020〕1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利用“全面改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项目,加大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力度,全力缩小县域、城乡、校际间教育发展差距。“十三五”期间,全县累计投入各类教育专项工程建设资金142733.86万元,新建学校15所,改扩建学校116所,推进213个项目建设;投资3944.72万元采购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图书等约42万张/台/套;目前,全县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均达省定标准。信息化建设处于全州领先水平,可通过在线学习、在线教学、网络教研、网络备课等方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十四五”期间,继续推进在建项目12个。准备开工建设总投资约1.89亿元的项目10个。这些项目的建成使用,将大大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极大提高薄弱学校的办学能力。

(二)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教师荣誉感,留住和吸引优秀教师扎根乡村,自2018年以来,共遴选评定表彰16名省级乡村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32名州级乡村从教15年以上优秀教师;保障乡村教师待遇,严格执行《泸西县公办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中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向农村教师倾斜之规定,严格落实每月500元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和500元至700元不等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严格落实乡村教师晋升高级教师不受岗位名额限制政策,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在发表论文、课题、外语成绩、计算机成绩等方面不作刚性要求,同等条件下乡村教师优先评聘;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2021年以来,通过线上、线下、半脱产等各级各类培训,共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校长、教师5506人,其中乡村义务教育校长、教师有4326人,153人报名参加乡村振兴计划学历提升培训;每次补充教师,优先满足乡村学校,2020年以来,通过特岗教师、事业单位招考、外县调入等方式补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50名;加大城乡教师交流轮岗人数,落实城乡中小学校结对帮扶政策,2020年以来,城镇优秀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260人次,有效推动县域内教师城乡一体化发展。下一步,将继续逐年补充乡村教师数量,尤其充分考虑音体美紧缺学科教师。

二、加强学校生源管理,严控“盲目跟风”现象

(一)用好政策导向,确保生源稳定。为进一步规范泸西县中小学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公正、就近就便接受义务教育,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出台了《泸西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方案中明确规定各学校招生范围及计划,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校招生行为。最大限度地实现适龄儿童就近就便入学原则。严格执行《泸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学籍管理,对不符合转学规定、在校生数超过核定办学规模的学校一律不得办理学籍转入手续。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行为,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以此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确保农村学校生源均衡稳定。

(二)正确引导学生及家长,确保不盲目跟风。通过各学校教师、媒体广泛宣传、正面引导,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使农村学生及家长清醒认识到:城里学校不一定比农村学校好,农村学校并不比城里学校差,城里教师并不比农村教师强,农村教师并不比城里教师弱,关键在于家长的正确引导、学生的勤奋努力,避免盲目跟风给家庭带来过重负担、给学生造成“水土不服”,最终得不偿失。

感谢你对我县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