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关于督促开发商为购房户及时办理产权证的建议的提案
提案内容(摘要):按照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泸政办通〔2021〕31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一小区一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出具维修资金核实意见后报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陆续为业主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
承办单位: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住建局副局长姚红章
协商方式:面商
办理复文(摘要):《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泸西县九届六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泸建函〔2021〕33号)
金党仙委员:
你在政协泸西县九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督促开发商为购房户及时办理产权证的建议的提案》(第50号),已转交县住建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由于登记职能的划转,现我单位将配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好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工作,通过对未缴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进行了清理核实,共清理出4个小区,目前已对4个小区的开发企业发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追缴通知,并约谈开发企业,按照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泸政办通〔2021〕31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一小区一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出具维修资金核实意见后报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陆续为业主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
感谢你对我县小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结时间:2021年10月30日
办理结果:B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