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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西县建议提案办理

泸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3号建议公示公告

来源: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
  针对此建议,我局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实地进行踏勘,对照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条件,对符合建设条件的地块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根据云农建〔2019〕5号文件要求,2011年及以后相关部门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地块,在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内,不能再列入建设范围。禁止在地面坡度大于25度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还草区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下一步我局将剩余符合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地块面积我们将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且对单一路或沟建设项目难以立项。加强与省州部门对接,积极向中央、省、州争取项目立项,对该片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