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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西县建议提案办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第十届第一次会议第7号提案公示公告

来源: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2-12-01 浏览次数:
  按照“杜绝禁用、管住限用、管好常规”的农药管理工作要求,对全县341户农药经营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并督促农药经营主体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农药销售场所、仓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针对2021年农业农村部公布的46个禁用农药品种,严禁全县农药经营主体采购、销售;针对2021年农业农村部公布的20个限用农药品种,严格落实限用农药经营许可证、专柜上锁、专人管理、实行实名制登记等制度,并责令农药经营主体健全完善购销台账、设置明显警示标识等,销售时必须询问用途、防治作物与对象,正确指导使用方法,如实记载购买人姓名、住所、联系电话、购买时间等信息,进销货台账、发票保存2年以上,限用农药主体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经营主体应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等,确保此类农药经营使用可追溯,并按其分类严禁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上使用;针对磷化铝、灭鼠药等高毒性农药,参照限用农药管理严格经营销售和购买使用;督促蔬菜种植主体按使用说明要求规范使用农药,不得超标超范围使用农药并按要求做好使用记录。营造“严格管药、规范售药、科学用药”生产经营氛围。截至目前,全县排查普通农药经营主体337户、限用农药经营主体4户,签定《农药经营管理安全责任书》341份,发放《全县农药经营主体告知书》7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