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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西县建议提案办理

泸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9号建议公示公告

来源: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2-12-01 浏览次数:
  红色美丽村庄创建工作,是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于2020年10月以《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20〕16号)文件,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国1000个左右红色村部署开展建设红色美丽村庄的一项试点工作。具体选点条件为:一是在党的创建、大革命、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和关键战役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党领导的革命事业作出重要贡献,发生过重大历史事件或涌现出重要历史人物,有红色遗址遗迹或纪念设施的行政村,具有典型性、代表性。二是符合乡村振兴规划、具备一定发展条件,村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党员和群众有意愿、有共识、有内生动力。三是所在县、乡(镇)党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乡促村工作成效明显。试点村名单由省级组织上报,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审核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