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复文(摘要): (泸民函〔2022〕13号泸西县民政局对泸西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根据州民政局、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红河州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红民发〔2021〕121 号)要求,县民政局积极牵头负责,多次商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中枢镇人民政府拟制了《泸西县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草案),并经报请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于2022年6月27日制定印发了《泸西县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泸民发〔202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