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关于县属国有企业加快探索经营模式增强发展活力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县属国有企业县城投公司、产投公司虽掌握大量经营性资产,目前实体经济并不活跃,利润不大,但行业部门又苦于不能直接参与经营,无法让我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建议县属国企加大与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探索分配模式,充分利用职能部门人才优势、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实现国有企业利润增加,带动民营企业发展。
承办单位:泸西县财政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财政局 党组书记、局长 夏永红
协商方式: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泸西县财政局于2023年8月20日与吴金火委员就该提案进行见面协商,提出如下答复意见:泸财函〔2023〕15号,关于县属国有企业加快探索经营模式增强发展活力的建议,将散落于全县各职能部门的如煤矿瓦丝检测、林业采伐作业设计、果蔬农残检测等本应由能源、林草、农环等部门负责开展的工作,但由于各种原因特别是收费项目取消,这些部门有设备有人员但不愿开展,让有需求的人员(或企业)数百公里外请人上门检测或送样昆明检测,这不仅造成资源浪费,更增加了人员(或企业)负担,你建议将这些工作交由县属国有企业来做,不仅节约成本,而且可有效利用闲置资源。这一建议县国资局会引导县属国有企业开展论证,争取早日能实现;县属国企加大与县农科部门协调配合,争取上级资金,学习蒙自市石榴产业发展模式,率领合作社、经营户和农业企业加大标准化生产,实现高原梨的分级分类销售,提高融资能力,建设我县的农业领军企业。”这项工作我县同达产业集团公司有意在做,他们拟实施的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建设项目(一期)就是向这个方向靠近;关于“县属国有企业适时组建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开发分布式光伏资源”这项建议,县国资局将积极引导两大县属国有集团公司开展调研,积极谋划,争取能成为现实。
办结时间:2023年8月20日
办理结果:B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