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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西县建议提案办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泸西县委员会第十届第二次会议第78号提案公示公告

来源:泸西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3-10-20 浏览次数:

提案标题:关于建立家校共育试点进一步加强学生身心健康教育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一是县乡学校分别成立家校共育中心,抽调相关人员、招募志愿者,组成家校共育指导员,指导各乡镇、各学校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二是建立家校共育试点,通过家委会,建立家长学习群、学习小组、学习对子等,定期不定期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开展家庭教育咨讯服务,为家长答疑解惑,促进家校紧密联系,排除学生心理负担和障碍,共同激发学生学习动力,提升学生学习能力。三是试点成功后,在全县范围内有条件的学校,逐步进行推广。进一步加强学生身心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学习力、综素质的提升。

承办单位:泸西县教育体育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涌铭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对政协泸西县十届二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泸教体函〔2023〕160号

县教育体育局积极探索家校共育新模式,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建构家校协同育人新样态,结合王燕等十位政协委员《关于建立家校共育试点进一步加强学生身心健康教育的建议》的政协提案要求,通过家校共育等多途径多渠道协同发力,及时发现有效疏导青少年心理问题,保障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一是通过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实现家校共育。学校积极与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强化联系,共同构建全方位管理工作渠道,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多渠道开展家校联系,利用家长群、家长会、家访等线上或线下形式,向家长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压实家庭教育及家庭监护责任,积极引导家长树立正向教育观念,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达成家校协同育人共识,形成教育合力,引导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友观,建立正确的人际关系。截至2023年9月,各学校利用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法治宣传750余场次,涉及师生及家长近15万人次。二是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强化家庭教育及监护责任,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认真落实泸西县人民法院、泸西县人民检察院、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泸西县民政局、泸西县司法局、共青团泸西县委、泸西县妇女联合会、泸西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联合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协助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成立“泸西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孤儿学生管控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构建全方位关爱帮扶工作渠道,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三是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泸西县现有在校学生80132人,其中留守儿童5186人(小学3463人、初中1723人),占学生总数的6.47%,大部分留守儿童存在“父母不好监管、隔辈管不住”的情况,经各学校初步摸排,全县单亲家庭、重组家庭、困难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子女,父母离异儿童、留守儿童、孤儿等重点特殊群体学生达8951人,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学生265人,被行政处罚过的初高中在校学生34人,以上三类学生合计9250人,占全县师生总数的11%。各学校对重点学生群体登记造册,“一人一方案”并安排班主任、教师做好包保责任,每天通过班级群、微信和电话等方式,持续对学生或家长发送安全提醒信息,督促家长及时掌握此类重点人群每日动向,强化动态管理。四是大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挥心理健康教育阵地作用,目前建设符合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标准的心理辅导室2个,各校利学校空余办公室或多功能室配备简要心理健康咨询室79个,通过面询、授课等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在学习困难、自我认知、人际关系、情绪困扰、情感问题、个人发展、亲子关系等方面为青少年提供专业性服务,2023年以来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对心理困惑(如抑郁情绪、学业困惑、人际交往等)学生进行单独辅导43人次,切实帮助青少年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五是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学生的关心关爱和帮扶。充分利用“雨沐童心”活动,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人员进校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健康知识讲座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我们一起“谈”恋爱》《做美丽女孩,铸辉煌人生》《自爱、自护、自制》《未成年人保护心理健康教育》《迈好青春第一步》以异性交往、青春健康、身体保护为主题的专题讲座10余场次,疏导学生心理困惑。六是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每年对学校小学高段(5至6年级)、初中、高中(含中职)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2023年以来泸西县依托智迪心声平台对全县139所中小学及中职学校62850余名在校师生开展心理测评和综合分析,有疑似有健康隐患的组织再次测评,或转介专业卫生机构进行评估。树立典型模范事迹育人标杆。加强新时代好少年、红河好人、道德模范等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事迹宣传学习及评选,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习身边榜样,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响应时代召唤、人人争当时代新人,引导教育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交友观。

办结时间:2023年10月18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