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大居民文明养狗相关机制执行力度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养狗养其它宠物的需求越来越大,为此很多不文明的行为也随之出现,比如有养狗人公共场合遛狗不牵绳,致狗出现惊吓行人,伤害行人事件;随意让狗在公共场合随地大小便,影响市容市貌卫生;放任狗狂吠,影响周围邻居休息,甚至还有些养狗人恶意放狗攻击他人,导致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安全隐患和损失。建议:一是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其他部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文明养狗遛狗、弃养狗只惩戒、无主流浪狗的处置等相关工作机制;二是建立以单位、村委(社区)、小区等网格化管理机制,做到对养狗人摸底排查;三是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其他部门协作配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居民文明养狗相关机制执行力度,规范居民文明养狗行为。
承办单位: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办领导: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姚红章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一、为切实加强对犬类的管理,2023年6月8日县人民政府以泸政规〔2023〕1号文件发布《泸西县犬类管理办法》,继续执行犬类管理相关工作机制,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公安、卫健、农科、市监、住建、交通运输、宣传、教体等部门的职责职能,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抓好犬类管理工作。按照办法规定,我局主要负责协助配合做好县城区犬只的管理,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我局结合城市管理巡查巡逻工作,按照市容管理要求对县城区街道内的病犬、狂犬、流浪犬进行适时捕杀和收容,有效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环境。
二、针对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事宜,各级各有关部门均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尝试。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泸西县2023年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网格化管理相关工作,并统计了泸西县行业部门住宅小区网格长(员),建立了网格长(员)名册,为网格化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泸办通〔2023〕73号文件印发实施了《泸西县贯彻落实〈关于完善 提升全省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任务清单》,积极构建泸西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推动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相信在此框架体系下,随着相关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县的犬类管理工作一定会更加规范有序。
三、针对市民不文明养犬行为,结合国家卫生县城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复审、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工作,开展了多部门联合整治,有效规范市民养犬行为。一直以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始终履职尽责,及时有效处理各种养犬举报投诉问题,比如:2022年9月19日14:19有人来电反映大丰御园附近有流浪狗威胁到群众的出行安全,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对流浪狗实行捕杀;2023年3月7日23:07周先生来电反映泸西县环城西路背后的楼下有人养的狗一直在叫,造成了噪音扰民,城管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和养狗人沟通解决。
办结时间:2022年10月25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