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重大水源工程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公众参与式管理的通知(云水资源〔2014〕46号),对云南省泸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省泸西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向阳乡境内勺布白村附近的南盘江左岸山坡,以已建成的南盘江凤凰谷电站水库为下水库,以勺布白村南东侧的溶蚀洼地为上水库,电站装机容量2100MW(6×350MW)。
上水库主坝最大坝高约59m,坝顶长度约730m,副坝最大坝高约40m,坝长约880m。上水库正常蓄水位1511m,死水位1491m,调节库容1114万m3,总库容1260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821m,死水位815m,调节库容1635万m3,总库容5799万m3。引水系统采用两洞六机布置,尾水系统采用单洞单机布置,上、下水库进/出水口之间的直线距离3220m,额定水头663m,距高比4.86。
电站建成后在电力系统中承担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设计水平年2030年年发电量21.82亿kWh,按综合转换效率75%计,年抽水电量29.10亿kWh。电站年发电利用小时数1039h,年抽水利用小时数1385h。工程施工总工期77个月,首台机组发电工期62个月。
二、建设项目取水分析范围、影响范围
(1)分析范围
泸西县(1674km2)、丘北县(5038km2)和师宗县(2783km2)三个县级行政区,分析范围面积9495km2。
(2)取水水源论证范围
凤凰谷水电站坝址与云鹏水电站坝址之间的南盘江流域,取水水源论证范围面积828km2。
(3)取水影响论证范围
凤凰谷水电站库区(长度21.3km)和高良水电站库区(长度11.0km),取水影响范围面积3.68km2。
(4)退水影响论证范围
凤凰谷水电站库区(长度21.3km),退水影响范围面积2.78km2。
三、取水、退水基本情况
(1)取水方案
施工期:生产、生活用水采用浮船泵站(临时供水系统)取自下水库凤凰谷电站水库,其中生产用水取水量471.02万m³,生活用水取水量60.46万m³,总取水量531.49万m³。初期蓄水期:首台机组调试运行取水沿用施工期临时供水系统为上水库蓄水,蓄水量170.2万m³;各台机组投产发电取水通过输水系统从凤凰谷电站水库为上水库蓄水,蓄水量1082.8万m3;初期蓄水期需蓄水总量1253.0万m³。运行期:每年通过输水系统从凤凰谷电站水库补充发电用水量178.84万m³,生活用水取自南盘江,每年生活用水取水量0.48万m3,运行期年取水总量179.32万m³。
(2)退水方案
施工期:砂石料加工系统冲洗废水和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系统,机修含油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修配系统车辆冲洗,洞室开挖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洒水降尘、绿化等,回用不完的排放至南盘江;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降尘、绿化或浇灌附近林地。运行期:只有生产生活区和厂房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区草地树木绿化、附近林地的浇灌等。
四、项目业主取水、退水可能存在的影响
(1)取水影响
项目取水量与来水量相比较小,取水对区域水资源量基本无影响,不会影响凤凰谷水电站生态流量的正常下放,且下游的高良水电站已完成蓄水,与凤凰谷水电站首尾相接,不存在减脱水和断流河段,不会影响南盘江的水文情势。项目取水对水体的扰动有限,不会改变水库的水温结构,对水库水质、水生态影响较小。项目取水对附近生活、农业等取水用户的影响较小,取水前会对部分河道进行清淤以避免对云鹏电站防洪和发电造成不利影响,取水对凤凰谷水电站发电量损失的影响可以接受,且已签订下水库利用的相关协议,取水对其他取水用户影响较小。
(2)退水影响
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并进行回收利用,除少部分洞室开挖废水回用不完需向外排放外,其他废污水均全部回用。洞室开挖废水的排放只会短时间内影响施工区附近河段水质,不会对环境造成远期影响。运行期:只有生产生活区和厂房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区草地树木绿化、附近林地的浇灌等,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五、水资源保护措施
(1)工程措施包括:最小下泄流量保障措施,施工期、运行期废污水处理措施,废污水排放监测措施,水土保持措施,水生态保护措施,库底建筑物、废弃物清理等。
(2)非工程措施包括: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宣传教育,加强库区水资源巡查管理,对地表水、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监测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环节,水资源论证编制单位在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中,编制公众参与内容;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开展问卷调查、公示水资源论证报告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如下:
1.公众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存在的水资源利用问题的看法;
3.公众对拟建项目的认识和看法;
4.公众对拟建项目水资源利用、保护及水资源安全方面的工作建议;××××
5.公众对本次公众参与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邮寄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反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工程建设及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八、公示方式及公示时间、期限
公示方式:在工程项目影响范围村张贴和在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公示时间:本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26日起,期限10个工作日内。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中电建(泸西)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中枢镇北正街74号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158××××9569
2、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115号
联系人:毕云天
邮箱:823194272@qq.com
泸西县水利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