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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向阳乡“村党总支+合作社联农户连龙头企业”模式拓宽农民致富的渠道

来源:泸西之窗、向阳乡 发布日期:2017-10-15 浏览次数:

自泸西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带动贫困户全覆盖试点项目以来,向阳乡立足向阳实际,积极采取“村党总支+合作社联农户连龙头企业”的模式,加快对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带动贫困户全覆盖项目试点。

该乡综合山地气候地理条件,决定打造“高原冷凉外销蔬菜生产基地”,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红河博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项目上,完成土地流转370余亩,土地征收23亩,于2017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546.5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0万元,整合资金63万元,业主投入资金83.5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占地面积20亩果蔬交易市场1个,新建2260平方米果蔬加工包装车间1个(含场地建设452平方米),附属设施建设950平方米;建冷库3300立方米(其中:1000库2个,1300方米冷库1个);新建高效节水灌溉蔬菜基地370亩(喷灌设施);新建蔬菜育苗基地12亩,育苗棚建设、増温设施建设;新建教育实训乡村干部培训基地教学楼300平方米。目前,该项目累计完成总投资200余万元。

待项目建成后,向阳乡将资产移交旧寨村集体,由村集体以承包、租赁的方式,租给红河博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按投入的财政资金进行分红,第一年按5%分红,从第二年开始每年按6%分红,其中,红利的15%为集体收益,85%分给贫困村民。村集体与红河博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期限为15年,合作期内,村集体和贫困户不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无论龙头企业经营是否盈利,贫困户和村集体均享受资产租赁、股权量化(按每3年为一个分成周期)的收益,第1年租赁费用或股权量化的收益,为投入固定资产建设财政扶贫资金总额的5%,即:资产租赁费用20万元,其中,村集体占15%,收益3万元,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贫困户占85%,收益17万元,村户均收益572元;第2年至3年租赁费用为投入固定资产建设财政扶贫资金总额的6%,即:资产租赁费用24万元,其中,村集体占15%,收益3.6万元,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贫困户占85%,收益20.4万元,村户均收益686元;第二个及以后每个分成周期,由合作社、村集体与龙头企业洽谈分成比例后,再作收益分成;若需继续参与合作,由合作社与村委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再行协商。

红河博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入以来,于今年9月对370亩蔬菜喷灌基地和12亩育苗基地投入运营。每天,公司都要雇佣30多人的当地群众到田里做工,女的每人每天70元,男的每人每天8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采用。种植生产的产品主要销往泰国,主打青花、鸡窝白、甘蓝3个品种,实验性种植高品质胡萝卜。同时,政府出台蔬菜种植奖励措施,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转变产业发展模式,与红河博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实行订单农业,实行保价收购机制(鸡窝白最低收购价为0.4元/棵、甘蓝最低收购价为0.4元/公斤、青花最低收购价为2.5元/公斤),切实降低群众栽种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已带动430余户农户发展订单蔬菜1800余亩,于9月10日前完成栽种。 

据悉,该项目全面完工投入运营后,年处理蔬菜产销量将达43800余吨,带动沙马、勺布白两个蔬菜基地的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全乡蔬菜产业发展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将有效改善向阳乡果蔬交易“散、小、乱”现状,解决区位优势不明显、资源优势不集中的难题,降低群众生产销售水果和蔬菜的成本,拓宽群众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实现蔬菜产业产、供、销一体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