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平稳有序生产,白水镇采取六举措为辖区40余家企业护航恢复生产。
提前谋划防控。镇党委、政府下发《关于企业复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上级的工作部署,加强员工健康监测,提供卫生用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清洁消毒,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排查管理。各村委会协助企业重点对近期(14天内)从疫区或本县以外返企的员工加强排查管理,对发热并伴有呼吸道症状的可疑患者采取临时留观措施或就地隔离,并将排查情况于复工次日登记造册报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备防护用品。各复工企业为员工配备口罩,要求工人上下岗必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执行,坚决不允许员工不戴口罩上岗,严禁举办大型活动。
定时监测体温。各复工企业在员工上工前、下工后均要监测体温,并做好相关体温记录备查。对外来运输车辆驾乘人员也监测体温,要求尽可能减少与企业员工的接触、避免交叉感染。
加强宣传监督。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对各企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各村“两委”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宣传、监督,向企业主微信推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知识7问》《致从湖北返(抵)泸西朋友的公开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宣教相关知识》等音频、信息,适时到企业了解当天员工身体情况,并备案体温记录情况。
严格日报告制度。各企业严格执行日报及零报告制度,安排专人每日15:00前向镇领导小组报告当日信息,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时,必须在30分钟内向镇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