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泸西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委派(委托)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以积极的思想及行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及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泸西县三塘乡、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响应,自《实施办法(试行)》以来,接到泸西县人民法院三塘人民法庭诉前委派调解案件3件,成功调解3件。
2022年5月6日,泸西县人民法院三塘人民法庭委派调解三塘乡辖区大阿定村当事人张某某与马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三塘乡综治中心接到委派后,及时将案件进行指派,由阿定村人民调解委员调解员张建和主持调解,在三塘司法所、三塘乡综治中心的联合调解下,最终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并自愿申请司法确认,一起纠缠多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2022年4月初,家住三塘乡烂泥箐村的唐某某在未经詹某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詹某某承包经营的承包地东侧与田间道路相邻处面积64㎡左右田地内的土取走,导致詹某某承包经营的该部分土地与田间道路失平,严重妨碍了詹某某对该部分土地的管理、使用。2022年5月底,双方协商未果,詹某某向三塘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唐某某排除妨害、恢复原状。三塘人民法庭收到案件后,经初步评估,符合诉前委派调解的要求,随即向三塘乡综治中心委派该案进行调解。三塘乡综治中心收到该案后,指派箐门村调解员张建生进行调解。2022年6月15日,在三塘司法所、三塘乡综治中心的配合下,深入纠纷田间,在纠纷现场进行现场勘测和就地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成功化解了一起因侵害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的纠纷。
家住三塘乡李子箐村的袁某某及袁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袁某某于2022年6月9日向泸西县人民法院三塘人民法庭提交民事起诉状,三塘法庭收到案件后,初步评估符合诉前调解的要求,随即向三塘乡综治中心委派该案进行调解。三塘乡综治中心收到该案后,立即指派调解员李子箐村人民调解员陈金菊进行调解。2022年6月23日,在三塘司法所、三塘乡综治中心的配合下,调解员陈金菊经过耐心安抚双方情绪,从法律政策和情感上的双重疏导宽慰,引导双方本着平和、真诚的态度解决问题,双方逐渐放下心结、冰释前嫌,双方在三塘司法所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到三塘人民法庭现场申请司法确认,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诉前委派调解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的具体抓手,蕴含着对“枫桥经验”、“多元解纷”的深化与发展,泸西县司法局三塘司法所、三塘乡综治中心结合人民调解的优势,本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理念,第一时间、第一节点及时介入,让案件双方当事人感受到人民调解的“温度”,避免双方“对簿公堂”,对于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人民调解委员会扎根在最基层,最贴近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了“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2022年以来,三塘司法所本着“司法为民暖民心,多元调解促和谐”的使命,共组织、指导成功调处矛盾纠纷40余起,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