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6日下午,金马司法所所长王建平(金马中学法治副校长)与泸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赵志松(金马中学法治副校长)到金马中学开展法治教育交流活动。
交流中各年级老师纷纷反映了金马中学学生目前的一些不良现象:如早恋、自残、网瘾;少数家长放纵学生带手机进学校,支持学生使用手机,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一部分学生还有自残的倾向,心理脆弱,消极情绪严重,出现什么问题不与老师交流;一部分离异家庭的留守儿童,父母不在身边,缺乏及时、有效的家庭监护,缺少了经常进行心理交流和心理倾诉的对象和场所,加之孩子年幼、辨别是非能力弱,在与同学的交往过程中,难免会碰到一些问题,产生一些矛盾。尤其是低年级的孩子每天都会有很多的变化,特别是在情绪上的,而这种情绪需要家长的细心观察和调整。如果得不到及时调整,可能就会影响到孩子的行为,而祖父母等临时监护人因年老体弱等多种原因无法认真履行对孩子的监护,导致这部分留守学生出现逆反心理,孩子的安全状况存在诸多隐忧。
很多家长忙于务工,疏于管理孩子,出现问题就是打骂,觉得孩子送入学校,出现问题就找学校,导致老师出现挫败感;为此,家长不应将教育孩子的责任全部交给学校,也不应该过分依赖学校。
听取了这些情况后,司法所长也给出了一些法治教育方面的建议,希望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各环节相互配合,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中学阶段是孩子的身心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孩子需要和家长多接触,需要得到一种安全感和温暖,而这是在学校里所不能得到的。而且,孩子习惯的养成对于孩子以后的成长至关重要,行为习惯很多时候需要家长的督促,可在学校里只能靠孩子自己或学校的规章制度的硬性规定,对于好的行为和习惯养成,难免会有缺憾。
并表示在近期将到学校围绕青少年的“早恋、网瘾、自残”等一系列问题召开一次法治讲座,向全校师生家长普及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有关法律常识,将普法宣传教育从根上抓起,对广大的学生和家长的法治意识培养、预防和防止被性侵害方面会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培养增强家庭的法治观念,培养家长、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分辨是非的能力,在学校和家庭中营造学法、守法和护法的良好氛围,为创建平安、文明、和谐校园奠定基础。交流完后对金马中学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并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