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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司法局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助推扫黑除恶深入开展

来源:泸西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03-12 浏览次数: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以来,泸西县司法局不断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在扫黑除恶中的作用,有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平安泸西法治泸西”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筑牢了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一、法治宣传

  一是充分发挥法治宣传的职能作用。泸西县司法局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着眼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法律援助、律师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宪法、刑法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扫黑除恶宣传的重点贯穿全过程,利用“法律六进”、“三下乡”及农村赶场天人员集中等时机,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和重大战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宣传各级党委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弘扬社会正气,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守法意识、依法维权意识、治安防范意识和自觉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责任意识,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法律保障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积极做好“两类人员”的服务管理、教育转化和安置帮教工作和规范化管理,认真开展摸底排查活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去向清”,认真落实各项帮教措施,鼓励他们发挥个人所长从事个体经营并提供必要的帮助,积极有效预防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杜绝重新犯罪。动员他们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宣传、线索提供,做好社会稳定的预防性工作。依法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在有效防止重新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他们的社会作用,使其感到回归社会大家庭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人民调解

  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司法所和调解组织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建立健全群防、群治和群控网络,促进基层治安防控体系的立体化和网络化建设。充分调动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积极性,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当地党委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当好参谋助手。认真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黑恶势力摸排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犯罪线索,全力配合做好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巩固基层防控阵地,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防线”。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87件,调处587件,调处成功560件,调处成功率达96.76%。

  四、法律服务

  四是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和律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强化“12348”法律服务,广泛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援助意识,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援助;引导律师做好扫黑除恶专案辩护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理黑恶案件,掌握“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辩护原则,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专项整治中的案件审理顺利进行,全方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有效开展。截至目前,全县涉及7家律师事务所14名律师共代理涉黑涉恶案件6件(其中:泸西2件,师宗2件,弥勒1件,河口1件),案件涉及嫌疑人19人,并已按要求上报至州司法局扫黑办和县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