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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泸西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9.4%

来源:泸西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9-01-08 浏览次数:

2018年,泸西县认真实施《泸西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9.4%。

一是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加强建筑施工场地和道路运输整治,治理扬尘污染,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调度工作,充分发挥在线监控设备作用,对国控、省控涉气企业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严格监控、深入分析和科学预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和随机抽查,严厉查处超标排污行为。联合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改造。二是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2018年4月10日至12月31日,泸西县湛利汽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采用简易工况法对21221辆机动车开展了尾气检测,合格21140辆,不合格81辆,合格率为75.8%。全县黄标车1149辆、非黄标车24辆、因信息不全无法认定或查询不到的机动车6辆,现目前我县已完成黄标车全部淘汰,完成率100%。

2018年,我县通过对PM10、PM2.5、NO2、SO2、CO和O3-8h六项指标及常规因子进行24小时连续在线监测,有效监测 357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一级(优)的天数为210天,占比58.8 %;二级(良)的天数145天,占比40.6 %;轻度污染 2天,占比0.6 %;空气质量优良率99.4%,同比提高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