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父母自古以来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更是子女法定的义务。赡养老人于情于法,都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即便如此,在现实生活中,不赡养老人的现象依然存在,“老无所依、老无所养”的问题也成为了泸西县脱贫摘帽退出的一大难题。泸西县司法局主动作为,结合“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把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通过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多种渠道,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使问题老人户真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通过努力,截至目前,共动员与子女共同生活145户,签订赡养协议37户。
法治宣传教育先行。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联合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发布《关于敦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赡养人赡养义务,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构建了孝老爱亲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深入独居老人户家中,向老人及其子女宣传敬老孝老的法律法规知识,配合宣传部门开展口碑逆行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增强他们的法治思维和素养,提高老人的自我维权意识,督促其子女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人民调解助力。针对多次教育引导仍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人户子女,由各司法所所长向乡镇挂钩联系领导汇报,联合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和村组干部组织其家庭成员进行调解,并签订赡养协议书,督促、约束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尊敬父母,关心父母。
引导诉讼托底。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且不接受调解的,由我局为该户老人提供法律援助,指定所在村委会法治村长为其打官司,引导其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赡养问题,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