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规范特种作业培训机构、考试机构管理,切实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自7月开始,我县多措并举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1+2”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治理措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定期分析研究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有序开展;二是突出整治重点,分步开展整治。从7月起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两个阶段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证和信息查询,严肃查处假学时、假考勤、假考试和不按培训考试大纲进行培训、考试以及不按规定核发证书的行为;三是强化沟通协作,加强宣传引导。县安委办牵头县安监、公安、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协作配合,通过开展广场宣传、主题演讲、应急演练等多种方式,普及特种作业特性、范围以及培训考核正规渠道等知识,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特种作业持假证或无证操作的危害,让从业人员清楚如何通过规范培训和依法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让企业掌握网上核验方式,学会如何辨别证件真伪,不让假证蒙混过关。畅通举报渠道,将举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纳入“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范围,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违法行为,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四是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特别是加强对现场执法人员的工作指导,提高执法人员对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辨识能力和甄别水平,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开展查处工作,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建立专项行动情况曝光制度,及时曝光查处的假冒特种作业行为,封堵或关闭的假冒网站,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依法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核发证照的部门虚假、违规发证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截至目前,我县生产经营单位共组织开展自查48家,县安委办牵头县安监、公安、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协作配合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34家,未发现假冒特种作业证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