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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财政局再次荣获“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来源:泸西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8-08-03 浏览次数:

日前,泸西县财政局顺利通过第十五届省级文明单位复审,继续保留“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多年来,泸西县财政局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把文明创建同财政工作、脱贫攻坚、机关文化建设等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和推动发展的有效途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深化文明单位创建为抓手,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具有行业特点和富有成效的各类文明创建活动,每年组织开展机关文体活动、道德讲堂、“我们的节日”、文明有礼培育、文明餐桌、帮扶共建等创建活动,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实现新跨越。2012年获评红河州文明单位,2015年首次获评云南省文明单位,2018年复评再次获得这一殊荣,2016至2018年,获州级以上先进集体表彰10次,获先进个人表彰10次,为全局各项财政工作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和活力。

面对此次“云南省文明单位”殊荣,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备受鼓舞,纷纷表示将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并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推动全县财政系统文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为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加快推进高原花园城市建设步伐提供思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