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财政督查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会计监督检查、财政专项资金等监督检查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法制教育,强化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严格按照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相关要求,积极督促业务科室做好民生资金拨付、发放工作。
二是做好财政执法全过程公开工作:加大推行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五公开”工作,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财政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以及除涉密信息之外的部门预决算、 “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信息。
三是做好行政责任落实工作:制定印发了《泸西县财政局财政执法公示制》、《泸西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责任,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认真开展立法前公开、执法环节普法和以案释法,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法律顾问,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加快法治财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和推动行政决策法治化进程。
四是做好行政执法资金保障工作:将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每年按县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及时安排拨付行政执法相关经费,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投入,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同时健全行政执法经费保障监督机制,保障行政执法经费使用的公正、透明、廉洁。由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使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制度得以落实,为行政执法部门的公正执法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