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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供销社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泸西县供销社 发布日期:2018-05-24 浏览次数:

5月23日,县供销社邀请县纪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长夏永刚,为机关干部授课,县供销社干部职工25人参加。

一是强化学习,统一思想。此次授课夏组长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使县供销社干部职工熟悉处分条例,激发学习热情,通过长期的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熟练掌握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等。

二是敬畏法纪,严守底线。授课中,夏组长以陇川县档案局领导醉驾摩托车、省统计调查厅副处级干部醉驾轿车,被党组织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为例,警醒干部职工以案为鉴,明心见性、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敬畏党纪国法之心,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决守住底线。

三是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通过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机关干部职工从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从工作人员抓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