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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司法局“五步走” 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司法行政机关基层阵地

来源:泸西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03-20 浏览次数:

为深入、扎实、有效推进泸西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全局营造民族团结创建的良好氛围,泸西县司法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结合司法行政行业特点,步调一致,积极行动,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活动,以加强领导为关键,以学习宣传为抓手,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纠纷调处为重点,以法律服务为手段,以分“五步走”把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创建活动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努力构建民族团结进步的司法行政机关基层阵地,推动形成民族和谐的共有精神家园。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周密部署。县司法局将民族团结创建进机关活动纳入全局工作重要议程,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构建了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分工抓,指定专人组成工作机构的工作机制,狠抓创建工作落实;按照州、县创建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责职能,研究制定了《泸西县司法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创建指导思想,定准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工作内容,提出工作要求,为有条不紊地开展创建活动提供有力支撑;适时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活动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创建活动的认知,并对活动各个环节进行部署,明确各科室、司法所职责,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指导,事后有总结,层层推进,环环相扣,着力推动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学习宣传,营造机关创建氛围。县司法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创建活动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相结合,通过每周例会集体学习,领导班子带头,面向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内容、标准及相关文件、法规政策等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机关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利用机关LED显示屏、宣传标语、展板、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努力营造全局干部积极参与创建工作、争创示范单位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大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在全县公民特别是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流动人员中重点宣传《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内容,努力提高全县公民的民族宗教法律素质;结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深入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宣传民族政策法规,选用综合素质高的民族宗教界人士向少数民族群众宣讲法律法规并接受法律咨询;将村委会部分少数民族干部、中小学“双语”教师聘任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法治宣传员或普法志愿者,组织他们到少数民族村寨开展“双语”普法宣传;围绕我县南盘江沿岸扶贫综合开发工作规划,因地制宜地深入南盘江沿岸向阳、三塘、永宁三乡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村寨群众中召开群众会、座谈会、法制教育培训会等,宣传民族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提升少数民族群众法治意识;扎实推进国旗国歌、党报党刊、经典文化书籍、政策法规“四进清真寺”活动,深化民族宗教工作,让各清真寺信教群众方便及时地了解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党的各项惠民政策等,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进一步提升遵守法律法规意识,搞好各民族大团结。

四是加大调解力度,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县司法局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工作,加大对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各族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围绕影响民族团结的不安定因素,全县人民调解组织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对各民族之间的矛盾纠纷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快速掌握情况,稳住局面,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有效地维护了少数民族聚集地的安全稳定。

五是开展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县司法局将法律服务作为维护群体合法权益、保持民族地区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 积极创新服务平台,拓展服务领域,畅通少数民族群众诉求渠道;组织法律服务团深入全县宗教场所以及少数民族聚集村寨开展了系列进村入户法律服务宣讲活动;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援助局认真履行法律服务职能,在全县少数民族聚居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为基层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法律服务,助力我县少数民族聚居地社会稳定,推动民族团结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