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自来水供水价格经成本监审和履行价格听证程序,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县城区自来水供水价格从2018年1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阶梯式水价。
此次水价调整后对“一户一表”的居民生活用水执行阶梯式水价,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增加了水表维修更换费0.10元/立方米,水价由现行每立方米的1.84元调整到3.10-4.98元;城区非居民生活用水执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每立方米由现行的2.05元调整到3.65-11.79元;城区特种用水执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每立方米由现行的2.27元调整到6.30-28.98元。同时,水价综合改革也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对低保户家庭,月用水量在5立方米以下的按现行供水价格(每立方米1.84元)执行,超过部分按改革后的供水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