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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抓实“四重保障”着力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幸福感

来源:泸西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9-07-23 浏览次数:

泸西县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大力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四重保障”全覆盖,有效降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着力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抓好基本医疗保险“第一重保障”。落实好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全额报销、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提高5个百分点,以及高血压II—III期等28种疾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0%等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倾斜政策;落实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倾斜政策,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执行乡镇卫生院不设起付线,在乡镇、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达95%、85%,以及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到省州住院的,单人单次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扩大基本医保用药和诊疗项目报销范围,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药品达到2888种、诊疗项目达到5003项,将治疗恶性肿瘤等疾病的36种国家谈判药品、17种抗癌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二是抓好大病保险“第二重保障”。医疗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年度报销限额提高50%,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达70%。并将保障范围扩大到罹患癌症等25种疾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医疗费用。

三是抓好医疗救助“第三重保障”。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1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等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报销比例达90%。

四是抓好兜底保障“第四重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通过统筹资金进行兜底保障。

上半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门诊就诊55935人次,统筹支付121.64万元;28种门诊特慢病就诊487人次,统筹支付28.14万元;住院5905人次(符合转诊转院),统筹支付2267.52万元,报销比例达90.27%。通过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两项保障报销比例达90%的有1252人次,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报销未达90%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经“四重保障”(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一站式”结算报销比例达90%的有584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