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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医疗保障局“四个到位”发挥好医保“健康靠山”作用

来源:泸西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9-08-02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泸西县医疗保障局积极强化工作措施,全力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特慢病待遇保障,进一步增强医保健康保障功能,切实发挥好医保作为参保人员“健康靠山”的作用。

一是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全面实施全覆盖、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坚守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原则,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和标准,公平普惠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统一报销比例,保证医疗保障的社会公平性。基金支付认真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门诊医疗、住院医疗(含特殊疾病门诊医疗待遇)、生育分娩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报销严格按《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执行。至目前,基本医保待遇保障555368人次,基金支出 1.79亿元。

二是大病保险待遇保障到位。大力实施大病保险待遇政策,加大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力度,优化大病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累计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规定部分,严格按相关比例进行报销,切实保障大病、重病患者医疗待遇,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至目前,大病保险报销1626 人次,基金支出 508.57万元。

三是医疗救助待遇保障到位。进一步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户等符合救助的人群纳入救助对象。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承担5000元以上,造成个人及其家庭困难的且费用难以承担的,对符合规定的救助对象给予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将救助病种调整扩大为所有疾病,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人群、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州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至目前,“一站式”救助享受待遇1150人次,基金支出24.94万元。

四是特慢病待遇保障到位。精准筛查特慢病,对医疗负担较重的家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特殊病慢性病患者及扶贫系统中健康状况标识为患“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重点人群,认真开展政策宣传和摸底排查工作,对符合特殊病慢性病准入条件的患者及时办理《特慢病就医证》。动态监测医保系统中医疗费用“大额”人员,认真核实所患病病种和费用负担情况,符合特殊病慢性病准入条件的,及时办理《特慢病就医证》,保障享受待遇,切实降低费用负担。对已经办理《特慢病就医证》的,认真做好待遇政策宣传工作,确保特殊病慢性病患者能够知晓政策、待遇保障,切实减轻特殊病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至目前,共办理《特慢病就医证》1122份,特慢病享受待遇7515人次,基金支出226.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