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制度重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专门制定出台了《泸西县财政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泸财〔2019〕150号),对全县财政所负责的11项检查内容,明确了具体牵头科室和工作内容,对工作开展时间、节点和步骤做了详细安排。并通过局内工作QQ群、微信群做好宣传讲解,让财政干部深刻掌握《泸西县财政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促进其深入贯彻落实。为切实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责,防范财政廉政风险,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泸西县财政局在总结以往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积极创新,多举措着力推进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转变方式重管理。将财政专项监督与业务部门日常管理有机结合,突出对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情况和各项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财政监督由事后监督逐步转向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贯穿于财政资金收支管理的全过程,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切实提高财政监督管理水平。
三是高位推动重成效。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前,局长亲自召开监督会议,确定被检查单位名单,同时要求要深度开展监督检查,
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关注度较高的方面,如再就业资金使用、津补贴发放、公务用车管理等。同时,根据检查资金项目、性质,抽调相关业务科室骨干,对财政资金的拨付、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有效防止资金监管漏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四是严格程序重质量。在开展监督检查时,要求监督检查人员严格检查程序,根据所查阅的资料、记账凭证和报表做好笔录,并根据笔录认真编制工作底稿交由联络员统一汇总后填写《会计监督检查记录表》,记录表上将全面反映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检查内容及检查情况、被检查单位认定意见、检查组意见及建议、检查组人员签字,最终由被检查单位签字、盖章认定。同时实行多级复核制,以确保取证资料可靠、证据充分、程序合规、结论正确,进步规避检查风险,提高检查质量。
五是公示公告重民心。在财政监督检查实施前后,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检查单位以及检查结果分别进行查前公示查后公告,让群众广泛参与财政监督,既增加了对财政监督检查情况的了解,又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全面提升财政监督检查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