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工作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泸西县医疗保障局以兜底线、救急难为抓手,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急难救助功能,切实为困难群众解忧解难。
一是抓政策落实,确保应助尽助。用好用实用到位各项医疗救助政策,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积极落实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减负作用,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实现动态全覆盖。拓宽救助对象范围,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城市“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丧失劳动能力而无力抚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病患者纳入救助对象,做到应助尽助。扩大病种救助范围,在原规定的22种重特大疾病病种的基础上,将救助病种调整扩大为所有疾病,即不受病种限制。通过医疗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和城市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实行定额补助。
二是抓经办能力,确保规范运作。组织医保经办人员,围绕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方式、救助程序等内容,对医疗救助政策、医疗救助资金保障、医疗救助经办工作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提升医疗救助业务经办水平,确保平稳有序落实好医疗救助政策,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建立医疗救助业务交流群,将最新政策、业务流程、申报要求等及时发布,仔细解读、耐心沟通。
三是抓救助关口,确保精准发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救助工作中严格把控救助申请关、资格评定关、精准落实关、公开公示关、资金管理关,确保医疗救助受理登记到位、材料审核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资金发放到位。定期不定期对定点医院进行检查、暗访,对救助对象在医院的治疗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确保定点医院在救助政策范围内合理治疗、合规救助。对申请医疗救助的对象,适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抽查核实,符合救助条件,及时将救助资金发放救助对象。对实施救助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救助资格,真正做到让医疗救助落到实处,惠及困难群众。
四是抓服务保障,确保便民利民。将医疗救助“关口”前移,大力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通过统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即可实现医疗报销、医疗救助同步结算,让看病报销“零跑腿”,改变“医前个人垫付、医后手工救助”的医疗救助模式。进一步简化报销、结算手续及救助程序,加快审核和结算进度,切实提高医疗救助的时效性和便捷性。实行“分类管理”救助原则,根据救助对象的身份、病种、经济困难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的救助比例、起付线和封顶线,有针对性的进行医疗救助。对外公布医疗救助业务咨询电话,积极接受群众来电咨询,扩大政策知晓面,确保更多困难群众得到救助,得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今年来,实施医疗救助10709人次,救助资金613.93万元;通过医疗救助资助参保群众81333人次,支出资金1308.07万元, 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